原文

  程伯淳察院初为京兆鄠县簿,民有借兄之宅居者,发地藏钱。兄之子诉曰:父所藏也。令言:无证佐,何以决之?伯淳曰:此易辨耳。问兄之子曰:尔父所藏钱几年矣?曰:四十年。彼借宅居几何时矣?曰:二十年矣。即遣吏取钱十千视之,谓借宅者曰:今观所铸钱不五六年间,即遍天下此钱皆尔未借居前所铸,何也?其人遂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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