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从其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与之刑,非所以恶民,爱之本也。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夫民之性,喜其乱而不亲其法。故明主之治国也,明赏,则民劝功;严刑,则民亲法。劝功,则公事不犯;亲法,则奸无所萌。故治民者,禁奸于未萌;而用兵者,服战于民心。禁先其本者治,兵战其心者胜。圣人之治民也,先治者强,先战者胜。夫国事务先而一民心,专举公而私不从,赏告而奸不生,明法而治不烦。能用四者强,不能用四者弱。夫国之所以强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权也。故明君有权有政,乱君亦有权有政,积而不同,其所以立异也。故明君操权而上重,一政而国治。故法者,王之本也;刑者,爱之自也。
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故欲举大功而难致而力者,大功不可几而举也;欲治其法而难变其故者,民乱不可几而治也。故治民无常,唯治为法。法与时转则治,法与世宜则有功。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则治,世知维之以刑则从。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治众而禁不变者削。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
能越力于地者富,能起力于敌者强,强不塞者王。故王道在所开,在所塞,塞其奸者必王。故王术不恃外之不乱也,恃其不可乱也。恃外不乱而治立者削,恃其不可乱而行法者兴。故贤君之治国也,适于不乱之术。贵爵,则上重,故赏功爵任而邪无所关。好力者其爵贵;爵贵,则上尊;上尊,则必王。国不事力而恃私学者其爵贱,爵贱,则上卑;上卑者必削。故立国用民之道也,能闭外塞私而上自恃者,王可致也。
圣人治理民众,是从根本上考虑问题的,并不以满足民众欲望为转移;他只希望给民众带来实际利益罢了。所以当君主对民众施用刑罚的时候,他并不是憎恨民众,而是从爱护他们的根本利益出发的。刑罚严峻,民众就安宁;赏赐太滥,奸邪就滋生。所以治理起民众来。刑罚严峻是国家太平的首务,赏赐太滥是国家混乱的根源。民众的本性是喜欢赏赐而不喜欢刑罚。所以明君治理国家时,明定奖赏、民众就努力立功;刑罚严厉,民众就服从法令。民众努力立功,政府的事务就不受侵扰;民众服从令,奸邪就无从产生。所以治理民众,要把奸邪禁止在尚未发生之时;用兵作战.要使一切服从打仗的要求深入民心。禁令能先治本的才有效,用兵能服民心的才能服,圣人治理民众,因为先治本,所以能强大;因为先服心,所以能取胜。国家大事要争先恐后而统一民心,专行公务来杜绝私欲,奖赏告奸、奸邪就不会产生,明定法度、政务就不会烦乱。能做到这四点的。国家就强盛;不能做到这四点的,国家就衰弱。国家之所以强大,靠的是政治措施;君主之所以尊贵。靠的是权力。所以,明君有权力和政治措施。昏君也有权力和政治措施,结果渐显不同,是因为各自确立的原则有别。所以明君掌握权势而地位尊贵,统一政纲而国家太平。所以,法令是称五天下的根本,刑罚是爱护民众的根本。
民众的本性是好逸恶劳。安逸就要荒废。荒废就治理不好。治理不好就要混乱;如果赏罚不能在全国实行,国家事业就必定得不到发展。所以想要建立大功而难于吸引民众力量,大功是不可能期望成就的;想要搞好法治却难于改变旧俗,民众的混乱局面是不可能期望治理好的。所以治理民众没有一成不变的常规,只有法度才是治世的法宝。法度顺应时代变化就能治理国家,统治方式适合社会情况就能收到成效。所以,民众质朴的话。只要用褒贬进行控制就可以治理好;社会开化的话,只有用刑罚加以束缚才能使人驯服。时代有了发展而统治方式一成不变的,社会必然危乱;智能普遍提高而禁令规定一成不变的。国家必被削弱。所以圣人治理民众,法制和历史时期同步发展,禁令和智能水平同步变更。
能在农耕方面充分发挥力量的社会就富裕,能在战争领域充分调动力量的国家就强盛,而富强得以持续发展的,就可以称王天下。所以称王天下的途在于开创什么,阻止什么;能够阻止奸邪行为的,必能称王天下。所以称王天下的方略不是依靠外部不乱。而是依靠自身的不可扰乱。指望外部不乱而立国治民,国家就会削弱;指望自身的不可扰乱而推行法治,国家才能兴盛。所以贤明君主治理国家时,立足干不可扰乱的方略。民众以爵位为尊贵,君主权势就重。所以赏赐有功的人,把爵位赐给胜任的人。坏人就无可乘之机。专心发展实力的国家,爵位就会贵重起来;爵位贵重起来,君主就会受到尊敬;君主受到尊敬,就一定能称王天下。不事耕战而依赖私学的国家,爵位就要被人看得轻贱;爵位被人看得轻贱,君主的威望就要降低;君主威望降低的话,国家必致削弱。所以立国用民的一般法则在于:能够禁闭外势、阻塞私行而着眼于自强自力,就可以达到称王天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