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名形也。故曰: “白马非马”。
曰:有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 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是白马乃马 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 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如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 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天下无马可乎?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 马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黑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业。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 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与马也;异黄马与马,是以黄为 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 言辞也。
以“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不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 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以白马为有马耳。故其为有马也, 不可以谓“白马”也。
以“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 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 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问:可以说白马与马不同吗?
答:可以。
问:为什么?
答:“马”是对物“形”方面的规定,“白马”则是对马“色”发面的 规定,对“色”方面的规定与对“形”方面的规定性,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说,对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规定的结果」白马与马也是不同的。
问:有白马,不可以说是没有马。既然不可以说是没有马,那么白马不就是马了?既然有白马称为有马,那么为什么白色的马不就是马呢?
答:如果要求得到“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要求;如果要求得到 “白马”,黄马、黑马就不能满足要求了。假使白马就是马,那么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便完全一样了,如果所要求得到的是一样的话,那么白马与马自然就没有区别,但是,如果所要求得到的是一样的话,那么白马与马自然就没有区别,但是,如果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没有区别 ,那么为什么黄马、黑马有时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呢、「既然可以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这就明显地说明要求得到“马” 与要求得到“白马”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同样一匹黄马或黑马可以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这就是说明原来“白马乃马”的假设是不 能成立的」。所以,“白马区别与马”,这是清楚不过的事理。
问:照您的意思看来,马有了颜色就不同于马了。可是世界上没有无颜 色的马,那么,能说世界上有颜色的马都不算是马了吗?
答:马本来有颜色,所以有白马。假使马没有颜色,就只有“马”而已 ,怎能称它为白马?但是,规定马是白色的马就与“马”有区别了。所谓白马,是马限定于白色的,限定于白色的马自然与马是有区别的,所以说 白马非马。
马,是不受“白”限定的马;白,是不受“马”限定的白。把白与马两 个概念结合起来而相与限定,变成一个新的概念来称呼受了限定的概念,这当然是不可以的。所以,认为白马是马,是不对的。
照您看来,有白马就是有马,但是,能够说“有白马就是有黄马”了吗 ?
答:当然不可以那样说。
答(答难者再说):既然承认了“有马区别于有黄马”,就是把黄马与 马区别开来了,这就是说黄马非马了;既然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反而要把白马与马等同起来,这不就是叫飞鸟沉到水里飞翔而让棺与椁各在西东 那样好笑吗?这是十足的逻辑混乱。
答:认为有白马不能说是没有马,这是不去考虑“白马”而就马形来说 的。但是,“白马”却是与马相结合「而不能分开」的概念,因此,作为白马的概念不能称为马。所以,称为“马”的,仅仅是以马形而称为马, 而不能以白马称为马。因此,称为马的概念,是不能作为任何一匹具体有色之马的概念的。
白色并不限定于哪一种事物的白,具体事物对“白”来说并不妨碍作为 “白”的本质,因而可以忽略不计。白马,则是限定于白色的马。限定于具体事物的白(如白马)是与抽象的、一般的“白”有区别的。「同样的 理由」,“马”,是不限定于哪一种颜色的,所以,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白马,只限定于白色的马,黄马、黑马都因具有与“白马”不同的颜 色而不能算数。所以仅仅只有白马才能算数「换言之,只有白马才能答应 “白马”的概念,黄马、黑马都不能答应“白马”的概念」。不加限定的 概念与加以限定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所以说白马与马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