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孙,蔡伸嫡孙。始居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进士,累官宝谟阁直学士。七年,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江阴军。历广东、京西转运刮宫,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寻徙淮西总领。光宗绍熙元年(1190)为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再任湖广总领。宁宗庆元二年(1196)知隆兴府。嘉泰元年(1201)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勤政爱民,赢得清声。生性洒脱,不肯与权奸为伍。韩侂胄掌权后,便告老还乡。才华出众,著作甚丰。
赋就调羹动主知,歌成酌酒感妃辞。无端宿醉双靴落,故令新妆一语疑。
雨色霏微碧润苔,溪桥清兴坐悠哉。野人何事掩关去,山鸟不啼排案来。
满地风光还自认,当门荆棘为谁栽。莫教衣絮行多碍,打破虚空證一回。
龟山载道南,伊阙无全书。遁翁受李氏,一轨行众涂。
如人执蓍蔡,于物察鸢鱼。至今表乡学,粹美不近迂。
得君羁旅中,滞念尽刊除。讥评世亦有,鉴裁我岂虚。
唯应双剑光,贲子幽贞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