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戡(1141—1182),南宋官吏。字定夫,福建仙游人,蔡襄五世孙,蔡伸嫡孙。始居武进,初以荫补溧阳尉,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进士,累官宝谟阁直学士。七年,召试馆职授秘书省正字。八年,知江阴军。历广东、京西转运刮宫,广东、湖南提刑。淳熙十年(1183)由湖广总领徙建康府总领,寻徙淮西总领。光宗绍熙元年(1190)为浙东提刑,召除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五年,兼知临安府,再任湖广总领。宁宗庆元二年(1196)知隆兴府。嘉泰元年(1201)知静江府兼广西经略安抚使。勤政爱民,赢得清声。生性洒脱,不肯与权奸为伍。韩侂胄掌权后,便告老还乡。才华出众,著作甚丰。
伯鸾兮已远。名山兮不返。逮绀草之可结。及朱华之未晚。
緤余马于椒阿。漾余舟于沙衍。临星朏兮树暗。看日烁兮霞浅。
浅霞兮驳云。一合兮一分。映壑兮为饰。缀涧兮成文。
碧色兮婉转。丹秀兮芬蒀。深林寂以窈窈。上猿狖之所群。
群猿兮聒山。大林兮蔽天。枫岫兮筠岭。兰畹兮芝田。
紫蒲兮光水。红荷兮艳泉。香枝兮嫩叶。翡累兮翠叠。
非郢路之辽远。实寸忧之相接。欷美人于心底。愿山与川之可涉。
若溘死于汀潭。哀时命而自惬。
一卧云山三十年,饥餐粝饭渴清泉。此生自信能知命,莫把行藏更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