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 赋紫金沙

绿阴暗尽西城树。人总道、春归去,**柔条高几许。绛灯闪烁,翠云萦护。元有留春处。金尊未*倾芳醑。醉墨题诗要香露。蝴蝶飞来何栩栩。向人有意,绕阑翻舞。似约花闲住。
王恽
王恽(yùn)(1227—1304年7月23日),字仲谋,号秋涧,卫州路汲县(今河南卫辉市)人。元朝著名学者、诗人兼政治家。一生仕宦,刚直不阿,清贫守职,好学善文,成为元世祖忽必烈、元裕宗真金和元成宗皇帝铁穆耳三代著名谏臣。其书法遒婉,与东鲁王博文、渤海王旭齐名。著有《秋涧先生全集》。散曲创作,今存小令41首。大德八年六月二十日,在汲县去世,终年七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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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选将军护北戎,身骑白马臂彤弓。柳营远识金貂贵,
榆塞遥知玉帐雄。秋槛鼓鼙惊朔雪,晓阶旗纛起边风。
蓬莱每望平安火,应奏班超定远功。
时论归清德,皇心重老臣。
祖风终骾直,家学本深淳。
便殿谈经久,安车就第新。
如何金未尽,奄忽弃乡人。
风动一轩花竹,琅玕青锦薰笼。怜才自是宋墙东。更识琴心挑弄。
暮雨乍收寒浅,朝云又起春浓。冰肌玉骨信俱融。不比巫山何梦。
瑟瑟罗裙金线缕,轻透鹅黄香画袴.垂交带,盘鹦鹉,
袅袅翠翘移玉步¤
背人匀檀注,慢转娇波偷觑。敛黛春情暗许,倚屏慵不语。

为问韩凭,何事化为胡蝶。妒风羞雨,一身轻似叶,园苑昼永,丽日晴烟相接。

舞回柳眼,拍翻花颊。

殢粉迷香,困酣犹自未惬。锦云深处,更愁浓露浥。

何况素秋,枝上晓霜披鬣。秪应无柰,翠销红厌。

青帝行春气初播,云沍余阴苦难破。
江头碧草生未长,战马寒嘶龁残莝。
炊烟泠落雨中湿,邻屋时闻有啼饿。
我愁郁郁但欲眠,肯以案书勤自课。
却思去岁属无虞,元夕共欢人几个。
高堂细听《落梅》歌,手擘黄柑香喷座。
客酬主劝总忘晓,看尽繁灯逐星堕。
只今照市但群烽,乐事凄凉谁复作。
故人念我有二子,省内郎官府中佐。
别离两月不相逢,身佩弓刀从戍逻。
欲寻旧赏慰劳役,弄拂尊前且安坐。
老兵折简走相呼,笑我闭门无乃懦。
黄昏远就向城南,敢惜春衫冻泥涴。
军中有会异寻常,牛肉粗肥酒卮大。
胡奴帐下出琵琶,复拊银筝与相和。
烛残未听荒鸡号,弦断忽惊哀雁过。
须臾颜热起叫噱,不纪乱离仍絺轲。
更声析析绕旗门,剑匣搘头容醉卧。
归来又辱寄新诗,锦水湔肠珠落唾。
豪吟自欲继燕歌,悲调岂将同楚些。
览之几度感深情,曲高和难非懒惰。
我生无力本何用,衣食自来供马磨。
虽蒙乡曲假虚名,正似南箕不堪簸。
君才于世俱可珍,周贾东游抱奇货。
艰危壮气喜弥激,利器未施宁忍挫。
颇闻原野多杀伤,风雪呻吟苦无那。
吾侪斯乐岂易得,应愧皇天恩独荷。
明年此夕会升平,把酒相邀更相贺。

徙倚津桥上,苍凉树幄中。江云数峰黑,山日半规红。

菖叶深依水,兰苕迥得风。雩坛春服就,归思羡沂童。

千篇诗是纪年筹,小算方经六十秋。旧接夔龙侍香案,新移鸡犬别方洲。

大观沧海难为水,老望瑶京更起楼。寿祝如冈错璋字,寄君一笑海东头。

闻道西蓝好,能来定有缘。青山避乔木,流水信平田。

步屧迷深竹,题诗惜莫烟。尘心厌翻倒,一室暂安禅。

弃妾在河桥,相思复相辽。凤凰簪落鬓,莲花带缓腰。

肠从别处断,貌在泪中消。愿君忆畴昔,片言时见饶。

大横将属。
会昌已命。
国步中徂。
宸居膺庆。
玺剑先传。
龟玉增映。
宗尧有绪。
复禹无竞。

两菖蒲,新野乐。

永宁赐笔世安有,易水良工今不传。了知胶漆用相得,亦悟膏火明自煎。

昔从蒙庄观副墨,老归芸阁穷《太玄》。与子欲拟毛颖传,待我暇矣磨墨砖。

枯木倚寒岩,三冬无暖气。
达人定汝笑,胸中太泾渭。
不妨声色海,径造佛祖地。
所以亦乐翁,花前时一醉。

东海有一鱼,无头亦无尾。更除脊梁骨,便是这个谜。

每到桃花发,山鹃叫得频。
今年同听处,吴下未归人。
客泪滴残月,物情愁暮春。
胥江有汪水,卿与濯衣尘。

蚕寒冰茧瘦,蜂老露房攲。

首岁融春卜有秋,晓行犹自索貂裘。
身閒暂脱微官缚,市隐何如此地幽。
一水相望三里近,十年重到片时留。
买田拟作终焉计,直是飘然不系舟。

方生天下士,踔厉青云端。独袂挥众言,河汉下飞湍。

宣籁匹金石,文陛相盘桓。一朝黄鹄举,流盼伤羽翰。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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