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约1305~约1371) 元代戏曲家。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受业于县人黄溍时,成古典名剧《琵琶记》。元代戏曲作家。瑞安属古永嘉郡,永嘉亦称东嘉,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他的长辈、兄弟均能诗擅文。他曾从名儒黄□游,黄为官清廉,并以至孝见称。高明的思想、品格受家庭、老师影响颇深。明代万历刻本《琵琶记》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元顺帝至正五年(1345)以《春秋》考中进士,历任处州录事、江浙行省丞相掾、福建行省都事等职。高明为官清明练达,曾审理四明冤狱,郡中称为神明。他能关心民间疾苦,不屈权势,受到治下百姓爱戴,处州期满离任时,百姓曾为他立碑。
新制蒲鞭赐理官,丁宁用法效刘宽。好生要使民无犯,示辱如宽也不难。
溅溅流水抱村斜,半入蔬畦半沤麻。故里溪山足风物,慎毋重踏一堤沙。
炎炎白日长,窅窅孤云去。身縻心久归,别至情更苦。
良时难骤得,异县不同聚。名都亲友并,并翔文窎羽。
处独忽多闻,至乐欣所遇。拆理挹清风,吟诗看疏雨。
鸣琴挽幽听,评帖劣前武。有时纵登览,江山见吞吐。
行襟浦草青,解带湖柳舞。兹游岂不佳,归来胡遽赋。
顾兹山林姿,终非城市侣。故园芙蓉华,绿池照茅宇。
我怀讵能忘,宁为倦羁旅。长歌招隐诗,诸君果何许?
他夜宿山邮,明月照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