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约1305~约1371) 元代戏曲家。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受业于县人黄溍时,成古典名剧《琵琶记》。元代戏曲作家。瑞安属古永嘉郡,永嘉亦称东嘉,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他的长辈、兄弟均能诗擅文。他曾从名儒黄□游,黄为官清廉,并以至孝见称。高明的思想、品格受家庭、老师影响颇深。明代万历刻本《琵琶记》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元顺帝至正五年(1345)以《春秋》考中进士,历任处州录事、江浙行省丞相掾、福建行省都事等职。高明为官清明练达,曾审理四明冤狱,郡中称为神明。他能关心民间疾苦,不屈权势,受到治下百姓爱戴,处州期满离任时,百姓曾为他立碑。
仰止高风早赋归,晚生自恨不同时。公如岭上孤松秀,我亦松间百尺丝。
道路胼劳百祟侵,真成衔木一精禽。经筵自昔因人重,晚遇何期与恨深。
书札长缄千点泪,斗罍无复十分斟。性刚太傅门生在,忍事全灰请剑心。
记乘官舫过明州,永乐寺中曾一游。绕径凉云修竹晓,满池香露小荷秋。
松花酒贮山瓶送,雀舌茶烦蒻笼收。尔隽到家烦问询,旧题还刻在诗楼?
目愿为我目,口愿为我口。足愿为我足,手愿为我手。
区区此一心,不乐为我有。我岂负心哉,问心心曰否。
少小附君身,周旋日已久。灵府清且间,外缘息攻掊。
不谓廿年来,君为利禄诱。却又大迂拘,事事落人后。
饥寒日煎迫,无计可抖擞。辄以委之我,我能不任受。
顾此方寸地,有似厨中臼。纷纷蓼与齑,辛苦乃杂揉。
手不习钻刺,足不惯奔走。有目喜观书,有口善饮酒。
惟心实难为,请君试分剖。我还语我心,此咎我自取。
汝实主人翁,亦汝自取咎。长安诸贵人,腰金纡大绶。
裘马鲜且肥,黄白积如阜。汝不附渠身,生即与我偶。
我命既穷薄,汝福何由厚。抑汝有自来,乾父而坤母。
气可沮金石,光可彻箕斗。细故辄悲摧,自待则已苟。
我今与汝约,今已三十九。年光迅白驹,世熊幻苍狗。
物有如许许,事有如某某。不敢复相烦,但愿坚自守。
先以三昧火,为汝焚其蔀。继以三昧水,为汝涤其垢。
沃劣不须膏,扫愁不用帚。翩翩鸟出笼,洋洋鱼脱笱。
皮囊有坏时,祝汝长不朽。书此券来兹,时维岁乙酉。
太行生翠云当幰,卤泽晴皑雪满锄。伯乐不来骐骥老,年年峻阪上盐车。
顺治二年乙酉四月,江都围急。督相史忠烈公知势不可为,集诸将而语之曰:“吾誓与城为殉,然仓皇中不可落于敌人之手以死,谁为我临期成此大节者?”副将军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当以同姓为吾后。吾上书太夫人,谱汝诸孙中。”
五日,城陷,忠烈拔刀自裁,诸将果争前抱持之。忠烈大呼德威,德威流涕,不能执刃,遂为诸将所拥而行。至小东门,大兵如林而至,马副使鸣騄、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忠烈乃瞠目曰:“我史阁部也。”被执至南门。和硕豫亲王以先生呼之,劝之。忠烈大骂而死。初,忠烈遗言:“我死当葬梅花岭上。”至是,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
或曰:“城之破也,有亲见忠烈青衣乌帽,乘白马,出天宁门投江死者,未尝殒于城中也。”自有是言,大江南北遂谓忠烈未死。已而英、霍山师大起,皆托忠烈之名,仿佛陈涉之称项燕。吴中孙公兆奎以起兵不克,执至白下。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问曰:“先生在兵间,审知故扬州阁部史公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公答曰:“经略从北来,审知故松山殉难督师洪公果死耶,抑未死耶?”承畴大恚,急呼麾下驱出斩之。
呜呼!神仙诡诞之说,谓颜太师以兵解,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实未尝死。不知忠义者圣贤家法,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何必出世入世之面目!神仙之说,所谓为蛇画足。即如忠烈遗骸,不可问矣,百年而后,予登岭上,与客述忠烈遗言,无不泪下如雨,想见当日围城光景,此即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是不必问其果解脱否也,而况冒其未死之名者哉?
墓旁有丹徒钱烈女之冢,亦以乙酉在扬,凡五死而得绝,特告其父母火之,无留骨秽地,扬人葬之于此。江右王猷定、关中黄遵严、粤东屈大均为作传、铭、哀词。
顾尚有未尽表章者:予闻忠烈兄弟,自翰林可程下,尚有数人,其后皆来江都省墓。适英、霍山师败,捕得冒称忠烈者,大将发至江都,令史氏男女来认之。忠烈之第八弟已亡,其夫人年少有色,守节,亦出视之。大将艳其色,欲强娶之,夫人自裁而死。时以其出于大将之所逼也,莫敢为之表章者。
呜呼!忠烈尝恨可程在北,当易姓之间,不能仗节,出疏纠之。岂知身后乃有弟妇,以女子而踵兄公之余烈乎?梅花如雪,芳香不染。异日有作忠烈祠者,副使诸公,谅在从祀之列,当另为别室以祀夫人,附以烈女一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