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字明善,衢州(今浙江衢县)人。曾任衢州路吏,山东宪吏。后至元五年(一三三九)曹德在都下作〔清江引〕(又名〔岷江录〕)二曲讥讽权贵伯颜擅自专权,杀害剡王彻彻笃,锻炼诸狱,延及无辜。大书揭于五门之上,因此名声大噪。
丈人乌,飞入丈人庐,聒聒鸣座隅。国人怪尔乌,告凶不告喜,丈人爱尔乌,献忠不献谀。
命尔曰忠乌,尔噪介推屋,介推不受禄。尔噪慕容城,慕容危受兵。
维北有鹗,觜不啄恶。维南有豸,角不触罪。永言忠乌,誓死直弗谀。
展矣丈人,克刚克仁。惟刚惟仁,下有直臣。惟直臣是容,人莫不谷,我又曷凶。
君子作诗,惟以告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