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辰(1040年,即康定元年)诏书,凡民三丁籍一,立校与长,号弓箭手,用备不虞。主司欲以多媚上,急责郡吏;郡吏畏,不敢辩,遂以属县令。互搜民口,虽老幼不得免。上下愁怨,天雨淫淫,岂助圣上抚育之意耶?因录田家之言次为文,以俟采诗者
谁道田家乐?春税秋未足!
里胥扣我门,日夕苦煎促。
盛夏流潦多,白水高于屋。
水既害我菽,蝗又食我粟。
前月诏书来,生齿复版录;
三丁藉一壮,恶使操弓韣。
州符今又严,老吏持鞭朴。
搜索稚与艾,惟存跛无目。
田闾敢怨嗟,父子各悲哭。
南亩焉可事?买箭卖牛犊。
愁气变久雨,铛缶空无粥;
盲跛不能耕,死亡在迟速!
我闻诚所惭,徒尔叨君禄;
却咏《归去来》,刈薪向深谷。
堂上八千椿,阶前慈母竹;人生非空桑,所当念顾复。
母兮生儿苦,儿兮赖母育;一旦忽别离,终天抱痛哭。
今日见形容,写以南山竹。问君何所取?厥义通于鞠。
矧此秒容淡,是母爱所独;欲开晚节花,我母享其福。
我闻君斯言,为君长叹服。南陔白华篇,同作补亡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