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朴(1063-1127)字先之,虔州兴国迳口(今江西省兴国县埠头乡凤冈村)人。生于宋仁宗嘉祐八年,卒于高宗建炎元年,年六十五岁绍圣元年,(公元一〇九四年)登进士第。移西京国子监教授。程颐独器许之。移虔州教授,以尝言隆佑太后不当废处瑶华宫,忌者欲挤之死,朴泰然无惧色。徽宗即位,召对,言甚切直。蔡京恶之,复以为虔州教授;又罢为四会令。钦宗在东宫,闻其名;及即位,除著作郎,半岁凡五迁。高宗初,除秘书监,未至卒。追赠为宝文阁待制。朴著有《章贡集》二十卷,《宋史本传》及丰清敏遗事并传于世。
绝壁上千寻,隐约岩栖处。笙鹤去不还,人间自今古。
竹为篱落水为邻,草碧花红一径新。尽日欢声连绿野,满城和气入韶春。
歌姬汗湿欢閒翠,舞妓香生袜下尘。酒阵诗兵皆大敌,未知元帅属何人。
生死乃常理,兴亡殊似之。火乌化王屋,鼎迁亦有时。
骊山发金雁,汉陵复如兹。丹成云得仙,虚冢令人疑。
杯酒幸到手,无螯亦当持。
举酒频华族,高堂有白头。生儿胜武子,偕老得黔娄。
未免平反笑,俄惊孺慕忧。他年如辍社,牛女有悲秋。
岸芷非佳品,江蓠亦凡草。芳姿独有水边兰,岁晏无人香自好。
晓风吹叶何猗猗,夕露滋花更绝奇。老天岂亦妒贞色,故遣深藏棘树枝。
兰兮兰兮久寥落,饱阅冰霜在丘壑。我将置之五云中,看尔扬芬满台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