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升卿,与张九龄善。涉学工书,尤长八分书。东封朝觐碑,为时绝笔。历广州都督。诗一首。传世书迹有泰山摩崖《东岳朝觐颂》(已毁)、《御史台精舍碑》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脩禊洛之滨,湍流得素鳞。多惭折腰吏,来作食鱼人。
水发黏篙绿,溪毛映渚春。风沙暂时远,紫线忆江莼。
犹带鲸波冷。遥天色,断云微露清影。玻璃质脆,盈盈不类,汝哥官定。
曾随月叶金书,烦赤罽、拳须管领。而今作、承露铜盘,仙人泪滴犹剩。
思量紫袖昭容,白头阿监,深夜调茗。松涛罢响,流泉淡注,碧梧银井。
那堪回首天上,空暗忆、龙团凤饼。伴高斋、潇洒琴樽,小窗日永。
卢生手抱玲珑玉,目送飞鸿理新曲。日暮乡心归兴催,十指沉吟写幽独。
深情远韵谁得知,曰有东林方老师。闻所未闻见未见,此声不似平居时。
昨日君心如止水,今似行云日千里。止水清泠有浅深,行云去住无端倪。
卢生大笑释玉琴,曰公知我真知心。明朝孤棹乘风去,云水迢迢何处寻。
西方舞女即天人,玉手昙花满把青。舞唱天魔供奉曲,君王常在月宫听。
秋入平原动鼓鼙,弓鸣风劲塞云低。汉家营垒沿山后,秦郡川原尽陇西。
征调频年忧戍士,逃亡□计复蒸黎。徘徊险阻谁为守,花马池边落日迷。
神仙眷属木兰舟,浮海飘然事壮游。工部感秋犹有兴,陶朱致富或承羞。
营巢不碍梁间燕,唤雨何劳陌上鸠。自古才人多入幕,岂惟王粲独登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