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祖,字与之,号花洲,金华(今属浙江)人,余嵘孙婿。幼年侍父宦游,弱冠入金陵幕府,时嘉熙二年。历朝散郎、大理寺主簿(刘克庄《龙学余尚书神道碑》),淳祐九年,通判建康府。十年,添差沿江制置司机宜文字。
摇曳身随百丈牵,短檠孤照病无眠。去家已过三千里,堕地今将二十年。
事有难言天似海,魂应尽化月如烟。调糜量水人谁在,况值倾囊无一钱。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逆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脰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西望登高楼,申浦三千里。犹记虹口桥,共君赤栏倚。
鹤鸣华亭县,花落太湖水。解携君如昨,晼晚弥年祀。
怜君五经筒,班鬓犹未仕。淹迟弹琴歌,作客风尘里。
夙昔交莫逆,磋磨在文史。封壤今即殊,声容满心耳。
离居欲有赠,愧乏鸳鸯绮。裁笺寄吴云,思乱谁能理!
诗酒名场,人都羡、紫髯如戟。今已矣,星星满颔,不堪重摘。
衰老自知来有渐,穷愁谁道寻无迹。笑刘郎、辛苦觅仙方,终无益。
东逝水,西飞日。年易失,时难得。赖此身健在,寸阴须惜。
生死百年朝有暮,盛衰一理今犹昔。问人间、谁是鲁阳戈,杯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