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桐华披拂一亭云,鹄对于兹忆卯君。只谓栖皮勤习射,翻从异地感离群。
本根孝友风犹古,规矩高曾世有芬。堂构依然家法在,底誇新筑张吾军。
只恨无才济阻饥,北塘因尔失春期。民心方喜稻禾熟,秋色不关台榭隳。
一派芰连输水鸟,几船烟雨卧风旗。佳辰赖有诗人觉,较得红芳又变衰。
正帆欹烟紧,雨揽灯凉,酒冷愁多。又是天寒矣,算惊心岁月,瞥影如梭。
倚醉一声弹指,豪气尽销磨。叹十载萍飘,五湖梦远,心理旋螺。
蹉跎。两吟鬓,只嬴得年年,载酒经过。惯领江湖味,便沙头水鸟,也怕风波。
好向家山深处,归去理渔蓑。倘谱掐蘋洲,桓伊笛里吹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