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国子先生行最淳,红颜犹足照青春。神仙庐下分符远,父老乡中衣锦新。
画舸欲飞初得雨,烦襟如洗乍离尘。从来官职清于水,好为江山作主人。
今兹方隆冬,阳春尚宜少。何忽雷早闻,因之电争曜。
砰轰非常怒,䃸磹通夕照。号令无乃乖,灾祥谅谁召。
吾闻玉女戏,独得天公笑。此理正应尔,君毋强讥诮。
林空苔径浅,残叶犹在树。杲杲日出微,披榛得樵路。
暌离越寒暑,容色各惊顾。我疑子更衰,子叹我非故。
所求在衣食,屡别寡欢聚。有酒几共斟,无生良足慕。
冥心投寂乐,积想旷幽素。寒溪更相送,汩汩流泉注。
爱君记览老不衰,日日早起先鸣鸡。白头未蒙国士知,佐郡秩满寂寞归。
我辞魑魅得一麾,逢君话旧相嗟咨。几年东壁无光辉,不知武库实在兹。
上书荐君非我职,临分一醉当无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