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陌上春光遽如许,花落花开任风雨。谁怜四印居士贤,苦遭造化小儿侮。
古来医手罕折肱,老去流年剧飞羽。无复当时倒载归,群童拍手山公舞。
十年别子面,千里忆子心。子心既已见,慰我一何深。
帝有天命,四方是宣。祥有时数,元极则传。爱物在皇,恶盈在天。
惟彼庐墟,安宁有年。土沃无蠹,民骄且专。穷侈勿度,宄猾相肩。
彼孽既盈,厥兆斯绵。天子眷之,丞相竦然。佥曰畴当,刘侯其贤。
帝命钦哉,布教甚玄。俭以示之,信以布之。侈焉猾焉,禁之制之。
惟公拳拳,是民咨咨。惟民未知,其恶去迟。公恐公惧,吾知天时。
将及弗度,明年果饥。雨师不顾,其岁莫支。回禄仍怒,公豫其知。
虽凶虽燄,弗祷弗祈。厥民既羸,爰求其私。始恻天变,相议而辞。
公始俭我,我莫肯随。公始廉我,谓公启威。公实爱我,而莫之知。
洎禀公教,里闾相师。易侈以俭,猾庸悔追。逮夫次岁,百物咸宜。
雨奋于毕,火藏于离。民歌且谣,四郊怡怡。教民肃祗,功德流滋。
史臣弗遗,后世是资。孝绩未彰,徵于帝畿。腹心肾肠,帝将布其。
民之怀仁,亦孔之微。公不我留,赍咨涕洟。来既云暮,去惟是思。
湘采民谣,播于声诗。
承恩辞北阙,奉使越西胡。
人争有终日,客程无尽途。
几警时节改,两见岁华徂。
五十明朝过,悉深白发疏。
阅历岁云暮,乘槎人未归。
葡萄春酒熟,橘律晚羔肥。
醉后忘忧乐,年来觉是非。
南州有慈母,相忆泪沾巾。
天下学问,惟夜航船中最难对付。盖村夫俗子,其学问皆预先备办。如瀛洲十八学士,云台二十八将之类,稍差其姓名,辄掩口笑之。彼盖不知十八学士、二十八将,虽失记其姓名,实无害于学问文理,而反谓错落一人,则可耻孰甚。故道听途说,只办口头数十个名氏,便为博学才子矣。
余因想吾八越,惟馀姚风俗,后生小子,无不读书,及至二十无成,然后习为手艺。故凡百工贱业,其《性理》《纲鉴》,皆全部烂熟,偶问及一事,则人名、官爵、年号、地方枚举之,未尝少错。学问之富,真是两脚书厨,而其无益于文理考校,与彼目不识丁之人无以异也。或曰:“信如此言,则古人姓名总不必记忆矣。”余曰:“不然,姓名有不关于文理,不记不妨,如八元、八恺,厨、俊、顾、及之类是也。有关于文理者,不可不记,如四岳、三老、臧榖、徐夫人之类是也。”
昔有一僧人,与一士子同宿夜航船。士子高谈阔论,僧畏慑,拳足而寝。僧人听其语有破绽,乃曰:“请问相公,澹台灭明是一个人,两个人?”士子曰:“是两个人。”僧曰:“这等尧舜是一个人,两个人?”士子曰:“自然是一个人!”僧乃笑曰:“这等说起来,且待小僧伸伸脚。”余所记载,皆眼前极肤浅之事,吾辈聊且记取,但勿使僧人伸脚则亦已矣。故即命其名曰《夜航船》。
古剑陶庵老人张岱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