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
黑头自致已三旌,暂寄江湖适性情。五总龟游钦学富,九皋鹤立见神清。
西雍宁累飞章荐,东閤频蒙倒屣迎。方幸台躔照苕霅,以兹投劾未能轻。
阿堵物无崔烈臭,孔方兄有少陵羞。一斗酒金偿未得,速来相就典貂裘。
结发事明主,忠义谅独持。出门远眺望,荆棘生路岐。
路岐阻且深,惆怅何所之。中心既不回,艰危何足辞。
不暇恤其躬,安能顾所私。譬彼东流川,九折常如兹。
昔为志士模,今为壮士规。寸心明白日,比德千园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