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程(766年-842年),字表臣。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西北)人。唐朝宗室、宰相,襄邑恭王李神符的五世孙。会昌二年(842年),李程去世,年七十七。获赠太保,谥号“缪”。他著有表状一卷,今已佚。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师行朔野不记年,两淮千里无炊烟。君王偃革似建武,始遣循吏来安边。
今日安丰非故垒,夜闻夷歌隔淮水。况当两国不交兵,高堑深沟岂须尔。
朝不鸣刁夜灭烽,吉语上闻天自喜。但令南亩栖馀粮,尽驱流冗归故乡。
会见今年八九月,处处枣红梨子黄。四郊无兵门有戟,淮上山青淮水碧。
樽前一曲柳枝歌,酿酒击鲜公燕客。
石冻浮觥,指村帘、有客春边寻醉。风来香腻,莫认麦收天气。
鹅脂卷雪,更蝉翼、逊渠松脆。烟一角、傍杏开垆,蘸将露华红细。
清芳佐须盐豉。惹涎涎瘦燕,隔樽回睇。甜云软水,尝到俊年滋味。
美人掌滑,爱暖拓、试灯筵里。还记荐、人日辛盘,韭花糁翠。
涉江采芙蓉,碧水荡轻桨。日夕罗衣单,露下秋逾爽。
天空飞鸟尽,云敛水亭敞。山色堕雕阑,奚光动朱网。
故人能爱我,百里重来访。江干驻清节,长虹落书幌。
夜久独吟啸,天风吹月上。
北人入中土,始自黄炎战。营卫无常处,行国俗未变。
淳维王故地,不同不窋窜。长城绝来往,哑哑南北雁。
耕牧风俗殊,壤地咫尺判。李唐一代贤,代北殷士裸。
辽金干戈兴,岛索主奴怨。真人铁木真,一怒九州奠。
畏吾廉孟子,秀出中州彦。烟波万柳堂,裙屐新荷宴。
《诗》《书》泽最长,胡越形无间。色目多贤才,耦俱散州县。
汴上石田集,淮南廷心传。终怜右榜人,不敌怯薛健。
台阁无仁贤,天下遂畔乱。沙顿亦名家,凄凉归旧院。
文正孔子戒,哲人有先见。至今食旧德,士族江南冠。
孝廉尤绝特,翩翩富文翰。薄宦住京师,故国乔木恋。
堂移柳尚存,憔悴草桥畔。当年歌骤雨,今日车飞电。
绘图属我题,铺卷泪凝霰。我朝起东方,出震日方旦。
同此神州民,昏姻柯叶遍。小哉洪南安,强分满蒙汉。
阛阓生齿滋,农猎本业断。计臣折扣余,一兵钱一串。
饮泣持还家,当差赎弓箭。乞食不宿饱,敝衣那蔽骭。
壮夫犹可说,市门娇女叹。奴才恣挥霍,一筵金大万。
从龙百战余,幽絷同此难。异学既公言,邪会真隐患。
兴凯入彼界,铁轨松花岸。北归与南渡,故事皆虚愿。
圣人方在御,草茅谁大谏。起我黄帝胄,驱彼白种贱。
大破旗民界,谋生皆任便。能使手足宽,转可头目捍。
易世不敢言,当时亦清晏。武肃坟上松,百亩垂条干。
万柳补成阴,春城绿一片。载酒诗人游,嘉树两家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