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韵天台陈勉卖痴呆四绝

瞒却惺惺去卖痴,呆儿真是养家儿。
到头打合无牙侩,空手归来告诉谁。
沈周
  沈周(1427~1509)明代杰出书画家。字启南,号石田、白石翁、玉田生、居竹居主人等。汉族,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於明宣德二年,卒於明正德四年,享年八十三岁。不应科举,专事诗文、书画,是明代中期文人画“吴派”的开创者,与文徵明、唐寅、仇英并称“明四家”。传世作品有《庐山高图》、《秋林话旧图》、《沧州趣图》。著有《石田集》、《客座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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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卧愁春尽,搴帷览物华。
忽逢青鸟使,邀入赤松家。
金灶初开火,仙桃正发花。
童颜若可驻,何惜醉流霞。
空庭一无有,初种六株花。
青桐绿杨柳,相映成田家。
春雨散膏油,朝暾发萌牙。
造物知我心,初来尽枯槎。
开花已可贵,结子成益佳。
百事尽如此,一生复何嗟。
我生本穷陋,中年旅朝衙。
失脚堕南海,生还梦荒遐。
筑室虽不多,於我则已奢。
松筠伴衰老,已矣无复加。

安远楼小集,侑觞歌板之姬黄其姓者,乞词于龙洲道人,为赋此《唐多令》。同柳阜之、刘去非、石民瞻、周嘉仲、陈孟参、孟容。时八月五日也。

芦叶满汀洲,寒沙带浅流。二十年重过南楼。柳下系船犹未稳,能几日,又中秋。
黄鹤断矶头,故人今在否?旧江山浑是新愁。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在否 一作:在不)

曾留宋玉旧衣裳,惹得巫山梦里香。
云雨无情难管领,任他别嫁楚襄王。

袖有银毫刺史章,先生不是薄淮阳。倦游谁不思三径,勇退今惟见一堂。

讲席有功周子学,义田无愧范公庄。忍闻耆旧铭旌举,此语吟成泪数行。

乞食自王城,骏笔挥万纸。
开缄动心目,忽忽龙蛇起。
便可老烟霞,声价日千里。
那知未满意,更访栟榈子。
栟榈亦何人,是心如灰死。
恶语满人间,春风自桃李,
凭君一笑挥,万事空一洗。
但了风动幡,在处针投水。
愿将广长舌,语出亦糠粃。
回到我辈人,政堪覆酱耳。
泽国西风霜树多,萧条茅屋倚江波。
家人酒馔兼虾菜,野老衣裳杂芰荷。
东海任公时问信,沧浪孺子亦来歌。
白鸥亦有忘机意,清影相看奈尔何。

岭南天早春,故是梅花国。罗浮千万树,况自仙人植?

阳崖云气暖,阴岭雪光匿。先春各自花,枝南复枝北。

千岩万壑间,冰玉同一色。香云飘上界,洗出太阴黑。

疑是古女仙,幻影仙山侧。岂作凡美人,但现色身色。

师雄尔何人?说梦痴已极。流传人间世,梦呓同大惑。

弗忘在君亲,桑梓翳丘园。别离未几时,履此霜露繁。

遥遥遵返路,靡靡涉川原。来归诚所忻,恋阙心弥敦。

高楼内苑隔尘凡,细雨斜通南浦帆。秪为承恩自霄汉,不关招隐向丛岩。

瑞云偏捧啼乌树,绣拱端居赐玺函。圣孝由来感麟趾,风人因得撰周南。

苒苒温寒泉,绵绵古危壁。光含孤翠动,色与暮云寂。
深浅松月间,幽人自登历。

狂澜东注象溟雄,砥柱天南在此中。晓日梵宫销万劫,秋光祖席送孤蓬。

萍踪冉冉随流水,云树茫茫接太空。捧檄不须重怅望,从来清白是家风。

岂独爱吾庐,还宜读我书。多文花样富,善问竹心虚。

白社莲开早,青毡月上初。名园思取义,端为励三馀。

谭子家何处,传闻在海东。得朋方款款,取别太匆匆。

晓缆廉纤雨,春帆料峭风。明年曲江上,应许故人同。

结伴不禁鸳瓦冷,羞明常怯玉钩斜。
庙算张良独有余,少年逃难下邳初。
逡巡不进泥中履,争得先生一卷书。
乾坤生长我,贫病怨尤谁。

司马今何在,乘风豁大观。霜林千树赤,星野万家寒。

古道多榛棘,青霄几羽翰。君亲恩罔极,北望泪汍澜。

小屋如舟结构新,其间信宿脱风尘。明朝归去誇朋辈,我是羲皇以上人。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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