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梦君,青山夕晖。江流逝矣,馀此一坏。天心闇窅,意不可窥。
风非金秋,木若就摧。郁愤成古,后将告谁?
惓念若丧,昔情纷聚。断丝积筐,重理其绪。空山魅多,薜裳曷与?
须怜故人,食檗野处。我梦子魂,奈何凄雨?
禀骨不馁,卑官屈躬。持帘惟素,宜命之穷。命之所穷,实道之通。
馀哀在路,其心最公。视彼岩柏,荫尔茏葱。
惜无江蓠,撷以荐子。北斗昭昭,子实未死。生平雁群,飘不知止。
孑我孱身,来拾烟杞。载瞻崇冈,怅怀靡已。
悠悠天北运,冉冉日西靡。兹年俄且周,薄暮亦云已。
端居抚辰序,静言感化理。时来变穷节,事往乖壮齿。
托疾侔长卿,归田拟平子。处困岂不难,执操良足恃。
琐琐旅客志,坦坦幽人履。庄周贵达生,伯阳戒知止。
尚公识损益,贾傅辨忧喜。在昔仰玄训,于今寤微旨。
即此怯尘虑,因之蹈灵轨。
朱日光素冰,黄花映白雪。折梅待佳人,共迎阳春月。
泉临窦乳仰高风,访废闲寻灌莽中。樽俎自归忠定裔,蘋蘩兼慰桂坡公。
于今胶麓仪容肃,终古龙峰礼数崇。却喜乡评伸亮节,也推大令报孤忠。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