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宗孟(1022-1088年),字传正,阆州新井(今四川南部西南)人。仁宗皇祐五年(1053)进士(《郡斋读书志》卷一九《蒲左丞集》),调夔州观察推官。治平年间,发生了水灾和地震。蒲宗孟上书斥责朝中的大臣,后宫和宦官。神宗熙宁元年(1068)召试学士院,为馆阁校勘。六年,进集贤校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同修起居注、知制诰,转翰林学士兼侍读。元丰六年(1083),出知汝州,加资政殿学士,徙亳、扬、杭、郓州。哲宗元祐三年(1088),御史劾在郓为政惨酷,夺职知虢州(同上书卷四二七)。
惟民食为命,王政之所先。海鹾实天物,厥利何可专。
贪臣务聚财,张罗密于毡。厉禁及鱼虾,卤水不得煎。
出门即陷阱,举足遭缠牵。炰炰用鞭箠,冤痛声相连。
高牙开怨府,积货重奸权。分摊算户口,渗漉尽微涓。
官征势既迫,私贩理则然。遂令无赖儿,睚眦操戈鋋。
出没山谷里,陆梁江海边。横行荷䉂笼,方驾列船舷。
拒捕斥后懦,争彊夸直前。盗贼由此起,狼藉成蔓延。
先王务广德,如川出深渊。外本而内末,民俗随之迁。
自从甲兵兴,奄忽五六年。借筹计得丧,耗费倍万千。
回忆至元初,禁网疏且平。家家有衣食,畏刑思保全。
后来法转细,百体皆拘挛。厚利入私家,官府任其愆。
大哉乃祖训,典章尚流传。有举斯可复,庶用康迍邅。
别时容易见时难,芳草萋萋不忍看。况是春深无雁过,到家谁与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