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信孺[公元1177年至1222年]字孚若,兴化军(四库总目作,莆田霞皋)人。生于宋孝宗淳熙四年,卒于宁宗嘉定十五年,年四十六岁。有隽才,未冠能文。周必大、杨万里颇赞善之。以荫补番禺尉,治盗有异绩。开禧三年,(公元一二零七年)假朝奉郎使金,自春至秋三往返,以口舌折强敌。历淮东转运判官,知真州。后奉祠归,屏居岩穴,放浪诗酒以终。其父为叶颙宰相的女婿,其为叶颙宰相的孙女婿。
西岩一磬长,僧起树苍苍。开殿洒寒水,诵经焚晚香。
竹风云渐散,杉露月犹光。无复重来此,归舟凌夕阳。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雪俟春来至,寒依腊在生。颇疑阳气软,转令客心惊。
狂吹无晓夜,弥月滞阴成。薄暮飞玄雾,深宵散玉霙。
斜飞穿瓦入,横洒拂窗鸣。拂窗仍拂耳,穿瓦更穿情。
冷韵多哀响,凄音尽苦声。谁念悲歌者,微光傍短檠。
无衣供卒岁,敝缊抱孤贞。所恃盈腔热,且同霜漏清。
老天何苦,把佳人才子,艰难尝试。离合悲欢空簸弄,抛了盈盈清泪。
宝镜重圆,绿珠竟殉,幻出离奇事。茧情词客,谱成双绝文字。
堪叹逝水流光,繁华一瞬,回头无滋味。剩有茫茫身世在,不许闲愁搁起。
故国沧桑,海疆风鹤,一例伤心意。卌首新诗,暂当仙佛游戏。
台榭俯空明,倒影见眉宇。衣间湿翠寒,青山在水底。
醉学谪仙人,拾月沧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