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逐人所弃,遂为鬼神欺。
才难不其然,卒与大患期。
凌人古受氏,吴世夸雄姿。
寂寞富春水,英气方在斯。
六学成一贯,精义穷发挥。
著书逾十年,幽赜靡不推。
天庭掞高文,万字若波驰。
记室征两府,宏谋耀其奇。
车酋轩下东越,列郡苏疲羸。
宛宛凌江羽,来栖翰林枝。
孝文留弓剑,中外方危疑。
抗声促遗诏,定命由陈辞。
徒隶肃曹官,征赋参有司。
出守乌江浒,左迁湟水湄。
高堂倾故国,葬祭限囚羁。
仲叔继幽沦,狂叫唯童儿。
一门即无主,焉用徒生为!
举声但呼天,孰知神者谁?
泣尽目无见,肾伤足不持。
溘死委炎荒,臧获守灵帷。
平生负国谴,骇骨非敢私。
盖棺未塞责,孤旐凝寒颸。
念昔始相遇,腑肠为君知。
进身齐选择,失路同瑕疵。
本期济仁义,合为众所嗤。
灭身竟不试,世义安可支!
恬死百忧尽,苟生万虑滋。
顾余九逝魂,与子各何之?
我歌诚自恸,非独为君悲!

  蝜蝂者,善负小虫也。行遇物,辄持取,卬其首负之。背愈重,虽困剧不止也。其背甚涩,物积因不散,卒踬仆不能起。人或怜之,为去其负。苟能行,又持取如故。又好上高,极其力不已,至坠地死。

  今世之嗜取者,遇货不避,以厚其室,不知为己累也,唯恐其不积。及其怠而踬也,黜弃之,迁徙之,亦以病矣。苟能起,又不艾。日思高其位,大其禄,而贪取滋甚,以近于危坠,观前之死亡,不知戒。虽其形魁然大者也,其名人也,而智则小虫也。亦足哀夫!

好在湘江水,今朝又上来。
不知从此去,更遣几年回。

  得西山后八日,寻山口西北道二百步,又得钴鉧潭。西二十五步,当湍而浚者为鱼梁。梁之上有丘焉,生竹树。其石之突怒偃蹇,负土而出,争为奇状者,殆不可数。其嵚然相累而下者,若牛马之饮于溪;其冲然角列而上者,若熊罴之登于山。

  丘之小不能一亩,可以笼而有之。问其主,曰:“唐氏之弃地,货而不售。”问其价,曰:“止四百。”余怜而售之。李深源、元克己时同游,皆大喜,出自意外。即更取器用,铲刈秽草,伐去恶木,烈火而焚之。嘉木立,美竹露,奇石显。由其中以望,则山之高,云之浮,溪之流,鸟兽之遨游,举熙熙然回巧献技,以效兹丘之下。枕席而卧,则清泠之状与目谋,瀯瀯之声与耳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不匝旬而得异地者二,虽古好事之士,或未能至焉。

  噫!以兹丘之胜,致之沣、镐、鄠、杜,则贵游之士争买者,日增千金而愈不可得。今弃是州也,农夫渔父,过而陋之,贾四百,连岁不能售。而我与深源、克己独喜得之,是其果有遭乎!书于石,所以贺兹丘之遭也。

  猨、王孙居异山,德异性,不能相容。猨之德静以恒,类仁让孝慈。居相爱,食相先,行有列,饮有序。不幸乖离,则其鸣哀。有难,则内其柔弱者。不践稼蔬。木实未熟,相与视之谨;既熟,啸呼群萃,然后食,衎衎焉。山之小草木,必环而行遂其植。故猨之居山恒郁然。王孙之德躁以嚣,勃诤号呶,唶唶强强,虽群不相善也。食相噬啮,行无列,饮无序。乖离而不思。有难,推其柔弱者以免。好践稼蔬,所过狼藉披攘。木实未熟,辄龁咬投注。窃取人食,皆知自实其嗛。山之小草木,必凌挫折挽,使之瘁然后已。故王孙之居山恒蒿然。以是猨群众则逐王孙,王孙群众亦齚猨。猨弃去,终不与抗。然则物之甚可憎,莫王孙若也。余弃山间久,见其趣如是,作《憎王孙》云;

  湘水之浟浟兮,其上群山。胡兹郁而疲彼兮,善恶异居其间。恶者王孙兮善者猨,环行遂植兮止暴残。王孙兮甚可憎!噫,山之灵兮,胡不贼旃?

  跳踉叫嚣兮,冲目宣龂。外以败物兮,内以争群。排斗善类兮,哗骇披纷。盗取民食兮,私己不分。充嗛果腹兮,骄傲欢欣,嘉华美木兮硕而繁,群披竞啮兮枯株根。毁成败实兮更怒喧,居民怨苦兮号穹旻。王孙兮甚可憎!噫,山之灵兮,胡独不闻?

  猨之仁兮,受逐不校;退优游兮,唯德是效。廉、来同兮圣囚,禹、稷合兮凶诛。群小遂兮君子违,大人聚兮孽无余。善与恶不同乡兮,否泰既兆其盈虚。伊细大之固然兮,乃祸福之攸趋。王孙兮甚可憎!噫,山之灵兮,胡逸而居?

城上日出群乌飞,鸦鸦争赴朝阳枝。
刷毛伸羽和且乐,尔独落魄今为何?
无乃慕高近白日,三足妒尔令尔疾?
无乃饥啼走路旁,贪鲜攫肉人所伤?
翘肖独足下丛薄,口衔低枝始能越。
还顾泥涂备蝼蚁,仰看栋梁防燕雀。
左右六翮利如刀,踊身失势不得高。
支离无趾犹自免,努力低飞逃后患。
汲井漱寒齿,清心拂尘服。
闲持贝叶书,步出东斋读。
真源了无取,妄迹世所逐。
遗言冀可冥,缮性何由熟。
道人庭宇静,苔色连深竹。
日出雾露馀,青松如膏沐。
澹然离言说,悟悦心自足。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珮环,心乐之。伐竹取道,下见小潭,水尤清冽。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珮 通:佩)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下澈 一作:下彻)

  潭西南而望,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同游者:吴武陵,龚古,余弟宗玄。隶而从者,崔氏二小生,曰恕己,曰奉壹。

鹤鸣楚山静,露白秋江晓。连袂度危桥,萦回出林杪。
西岑极远目,毫末皆可了。重叠九疑高,微茫洞庭小。
迥穷两仪际,高出万象表。驰景泛颓波,遥风递寒筱。
谪居安所习,稍厌从纷扰。生同胥靡遗,寿比彭铿夭。
蹇连困颠踣,愚蒙怯幽眇。非令亲爱疏,谁使心神悄。
偶兹遁山水,得以观鱼鸟。吾子幸淹留,缓我愁肠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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