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四年十一月,高邮孙莘老自广德移守吴兴。其明年二月,作墨妙亭于府第之北,逍遥堂之东,取凡境内自汉以来古文遗刻以实之。
吴兴自东晋为善地,号为山水清远。其民足于鱼稻蒲莲之利,寡求而不争。宾客非特有事于其地者不至焉。故凡郡守者,率以风流啸咏投壶饮酒为事。自莘老之至,而岁适大水,上田皆不登,湖人大饥,将相率亡去。莘老大振廪劝分,躬自抚循劳来,出于至诚。富有余者,皆争出谷以佐官,所活至不可胜计。当是时,朝廷方更化立法,使者旁午,以为莘老当日夜治文书,赴期会,不能复雍容自得如故事。而莘老益喜宾客,赋诗饮酒为乐,又以其余暇,网罗遗逸,得前人赋咏数百篇,以为《吴兴新集》,其刻画尚存而僵仆断缺于荒陂野草之间者,又皆集于此亭。是岁十二月,余以事至湖,周览叹息,而莘老求文为记。
或以谓余,凡有物必归于尽,而恃形以为固者,尤不可长,虽金石之坚,俄而变坏,至于功名文章,其传世垂后,乃为差久;今乃以此托于彼,是久存者反求助于速坏。此即昔人之惑,而莘老又将深檐大屋以锢留之,推是意也,其无乃几于不知命也夫。余以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而无憾。物之有成必有坏,譬如人之有生必有死,而国之有兴必有亡也。虽知其然,而君子之养身也,凡可以久生而缓死者无不用;其治国也,凡可以存存而救亡者无不为,至于不可奈何而后已。此之谓知命。是亭之作否,无可争者,而其理则不可不辨。故具载其说,而列其名物于左云。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与 通 欤;乡 通 向;辟 通 避)
吾恒恶世之人,不知推己之本,而乘物以逞,或依势以干非其类,出技以怒强,窃时以肆暴,然卒迨于祸。有客谈麋、驴、鼠三物,似其事,作《三戒》。
临江之麋
临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
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杀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黔之驴
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虎见之,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之,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
他日,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然往来视之,觉无异能者。益习其声,又近出前后,终不敢搏。稍近益狎,荡倚冲冒,驴不胜怒,蹄之。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因跳踉大㘎,断其喉,尽其肉,乃去。
噫!形之庞也类有德,声之宏也类有能,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今若是焉,悲夫!
永某氏之鼠
永有某氏者,畏日,拘忌异甚。以为己生岁直子;鼠,子神也,因爱鼠,不畜猫犬,禁僮勿击鼠。仓廪庖厨,悉以恣鼠,不问。
由是鼠相告,皆来某氏,饱食而无祸。某氏室无完器,椸无完衣,饮食大率鼠之馀也。昼累累与人兼行,夜则窃啮斗暴,其声万状,不可以寝,终不厌。
数岁,某氏徙居他州;后人来居,鼠为态如故。其人曰:“是阴类,恶物也,盗暴尤甚。且何以至是乎哉?”假五六猫,阖门撤瓦灌穴,购僮罗捕之,杀鼠如丘,弃之隐处,臭数月乃已。
呜呼!彼以其饱食无祸为可恒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