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马上匆匆相逢没有纸笔写书信,只有托你捎个口信,给家人报平安。
注释
凭:托,烦,请。传语:捎口信。
赏析
此句写遇到入京使者时欲捎书回家报平安又苦于没有纸笔的情景,简净之中寄寓着诗人的一片深情,寄至味于淡薄,颇有韵味。
这是一首传诵很广的名作。它之所以受到推崇,主要是写得自然、本 色。岑参这次西行的目的,他自己曾作过这样的说明: “万里奉王事,一身 无所求; 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因 此从道理上讲,他是自愿的,情绪的基调当是昂扬乐观的。只是,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又是一回事。当时的安西都护府治所在龟兹, 在通讯、交通都极不方便的唐代,对一个久居内地的读书人来说,要离家数 千里,穿越戈壁沙漠,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岂有不想家的道理?
此诗首联塑造西行途中的旅人形象:“故园东望路漫漫”,在碰到入京使以后, 作者久久不语,只是默默凝视着东方,思乡的主题一上来便得到有力的揭 示。步步西去,家乡越来越远,“路漫漫”三字不仅指出这种事实,而且很 容易勾起“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 (李煜[清平乐])一类的感触 来。首句只叙事,不言情,但情感自生。第二句中的“龙钟”是沾湿的意 思,全句说: 揩眼泪巳经揩湿了双袖,可是脸上的泪水仍旧不干。这种写法 虽有夸张,却极朴素、真切地再现了一个普通人想家想到极点的情态,没有丝 毫的矫揉造作。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这两句是写遇到入京使者时欲捎书回家报平安又苦于没有纸笔的情形,完全是马上相逢行者匆匆的口气,写得十分传神。“逢”字点出了题目,在赶赴安西的途中,遇到作为入京使者的故人,彼此都鞍马倥偬,交臂而过,一个继续西行,一个东归长安,而自己的妻子也正在长安,正好托故人带封平安家信回去,可偏偏又无纸笔,也顾不上写信了,只好托故人带个口信,“凭君传语报平安”吧。这最后一句诗,处理得很简单,收束得很干净利落,但简净之中寄寓着诗人的一片深情,寄至味于淡薄,颇有韵味。岑参此行是抱着“功名只向马上取”的雄心的,此时,心情是复杂的。他一方面有对帝京、故园相思眷恋的柔情,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渴望建功立业的豪迈胸襟,柔情与豪情交织相融,感人至深。
这首诗语言朴素自然,充满了浓郁边塞生活气息,既有生活情趣,又有人情味,清新明快,余味深长,不加雕琢,信口而成,而又感情真挚。诗人善于把许多人心头所想、口里要说的话,用艺术手法加以提炼和概括,使之具有典型的意义。在平易之中而又显出丰富的韵味,自能深入人心,历久不忘。岑参这首诗,正是有这一特色。
这是一首边塞诗,盛唐时代,是边塞诗空前繁荣的时代,出现了以高适、岑参为代表的边塞诗派,他们的创作为百花齐放的盛唐诗坛,增添了一支奇葩。
此诗约写于天宝八载(749),这年岑参第一次从军西征,他辞别了居住在长安的妻子,跃马踏上了漫漫的征途,充任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的幕府书记,西出阳关,奔赴安西。岑参的从军,思想上有两根精神支柱:一个支柱是建功边陲的理想在鼓舞着他,他曾自言:“功名只应马上取,真正英雄一丈夫。”(《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另一个支柱是,他认为从军出塞。是为了报效祖国,赴国家之急。他曾自我表白:“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塞垣苦,岂为妻子谋。”(《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正是基于这两点,所以他的边塞诗多数是昂扬乐观的,表现出唐军高昂的士气和震撼大地的声威。但当一个战士踏上征途之后,他们不可能没有思乡的感情,也不可能不思念父母妻子。高适《燕歌行》云:“铁衣远戌辛勤久,玉筋应啼别离后。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岑参的《逢入京使》所表现的就是对故园和家人的思念,这是真挚健康的感情,虽然调子不怎么高昂。但不能认为是消极的、悲观的,尽管他流下了思乡之泪。
诗的第一句“故园东望路漫漫”是写眼前的实景。“故园”指自己的家园,“东望”点明家园的位置,也说明自己在走马西行。“路漫漫”三字,说明离家之远。诗人辞家远征,回首望故乡,自觉长路漫漫,平沙莽莽,真不知家山何处?“漫漫”二字,给人以茫茫然的感觉。下句诗“双袖龙钟泪不干”写思乡的情状。思乡之泪,龙钟交横,涕泗滂沱,这多少有点夸张,但“夸而有节,饰而不诬”(《文心雕龙·夸饰》篇)。仍不失为真实,我们仍然可以说上句写的是实景,下句写的是实情。
“马上相逢无纸笔”句,“逢”字点出了题目,在赴安西的途中,遇到作为入京使者的故人,彼此都鞍马倥偬,交臂而过,一个继续西行,一个东归长安,而自己的妻子也正在长安,正好托故人带封平安家信回去,可偏偏又无纸笔,彼此行色匆匆,只好托故人带个口信,"凭君传语报平安"吧。这最后一句诗。处理得很简单,收束得很干净利落,但简净之中寄寓着诗人的一片深情,寄至味于淡薄,颇有韵味。
如果将这四句诗比高下的话,我以为后两句诗更有味,这两句诗好就好在诗人提炼出特定环境下的典型情节,既自然、合情合理,又别出心裁,诗人摄取的生活镜头,有浓厚的边塞生活气息。“马上相逢”的情节,很有军旅生活的特色,描绘出彼此行色匆匆的情景,因无纸笔而用口信代家书,既合情合理,又给人以新鲜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