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拟左延年之同名诗作,写秦氏女报仇杀仇家的侠肝义胆。左延年原诗风格朴质,形式自由,多五言,也夹杂着三言、四言、六言、七言句,富有汉代民歌的特色。李白的这首拟作把它改成了工整的五言诗,不仅保持了故事的完整性及其精华部分,字数也压缩了一多半,更显得诗意盎然,而且人物的刻画鲜明细致,形象突出,确是以古为新的佳作。
诗的开始两句简括地介绍主人公:“昼门秦氏女,秀色如琼花”。它从左延年诗“始出上昼门,遥望秦氏庐。秦氏有好女,自名为女休”化来,首先指出秦氏女的住地,第二句“秀色如琼花”是左诗所没有的,他只说“秦氏有好女”比较笼统,此处增添了这一句,便突出了她如花似玉般的形象,“如琼花”的比喻启人联想,给人以娇美动人的实感,言外还暗示出这样“如琼花”的弱女子为报父仇白昼杀人真是出人意表。
接下去转入凝练简洁地复述故事:“手挥白杨刀,清昼杀仇家”。因为秦女休“杀仇家”的原因等等在左延年、傅玄的诗中介绍较详,此篇既是拟作就可以省略了。傅诗对她杀人报仇的原因表述得很清楚:“父母家有重怨,仇人暴且强。虽有男兄弟,志弱不能当。烈女念此痛,丹心为寸伤。”“仇人暴且强”明确说明:秦女的所作所为是正义的,不畏强暴是勇敢的。她不是无谓的杀人,而是由于对方“强且暴”,枉法肆虐,加之“虽有男兄弟,志弱不能当”,在这种形势下,她只好挺身而出了。
五、六两句虚实结合,先刻画人物,然后以深挚赞叹的口吻把主人公“英声凌紫霞”的鲜明形象送到读者面前——“罗袖洒赤血”,平平五字,给人的印象极深。“罗袖”,点明妇女身份,一般来讲,她是与杀人溅血无缘的,可此时却出现了“洒赤血”的非常情况,则其人面对强暴,敢作敢为的“英气”就可以想见了。在这个基础上,再叙述秦女报仇以后直上昼山为关吏阻拦,她自言为“燕王妇”,而且表示甘愿领罪,就是被加以“诏狱囚”的罪名也是“不畏落爪牙”的。这些绘影绘声的描叙,既增强了诗的故事性而且可以进一步突现人物坚强英烈的性格。“婿为燕国王”左延年诗作“平生为燕王妇”,都是民歌常用的夸张写法,它联想了汉乐府《陌上桑》中罗敷自夸夫婿的一段,在平实的叙述中强化了戏剧性,使诗平添了起伏跌宕之姿。
以下四句交待秦女即将受刑,忽然传下赦书,绝处逢生,人心大快。左延年诗对此有细致的描写:“女休凄凄曳梏前。两徒夹我持刀,刀五尺余。刀未下,朣胧击鼓赦书下。”这里写了她上刑场前身带刑具(“曳梏”即脚镣)凄苦情态,乃至两个刽子手手持“五尺刀”即将行刑,在“刀未下”的紧急时刻,忽然传来放赦时的打鼓声。两相比照,互相补充,可以使诗意更为明晰。
末二句用聂政姊来比秦女休,披露全诗主旨。诗人以强烈的感情肯定歌颂主人公“万古共惊嗟”,表现了李白素重豪侠的英勇及妇女对理想追求的愿望,加之诗的前后呼应,叙事具体,气势充沛,一气贯注,虽是拟作,却足以见出作者独具的思想特色及艺术成就。
李白这首诗是据三国时曹魏的音乐家、歌唱家左延年所写纪事诗《秦女休行》的拟作。李白此诗具体作年不详,王琦《李太白年谱》、詹鍈《李白诗文系年》、裴斐《李白年谱简编》均无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