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功于人不可念,而过则不可不念;人有恩于我不可忘,而怨则不可不忘。

解释:自己帮助了别人不要记在心上,但自己对别人的过错却要记住;别人对自己的恩惠不能忘记,但他人对自己的怨仇则必须忘记。
洪应明
  [明](约公元一五九六年前后在世)字自诚,号还初道人,里居及生卒年均不详,明代文学家,约明神宗万历中前后在世。生平事迹不详。著有《仙佛奇踪》四卷,《四库总目》多记老佛二家故事,由此得知他早年热衷于仕途功名,晚年则归隐山林,洗心礼老佛。万历三十年(1603)前后曾经居住在南京秦淮河一带,潜心著述。还与袁黄、冯梦桢等人有所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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