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姑且抒发一下少年的豪情壮志,左手牵着黄犬,右臂托起苍鹰,头戴华美鲜艳的帽子,身穿貂鼠皮衣,带着浩浩荡荡的大部队像疾风一样,席卷平坦的山冈。
注释
老夫:作者自称,时年三十八岁。聊:姑且,暂且。狂:豪情。左牵黄,右擎苍:左手牵着黄犬,右臂擎着苍鹰,形容围猎时用以追捕猎物的架势。黄:黄犬。苍:苍鹰。
赏析
此句写出猎的雄壮场面,表现了猎者威武豪迈的气概,用一“狂”字抒写胸中雄健豪放的一腔磊落之气,塑造了词人意气风发的形象,表现了词人激昂的人生态度。
苏轼因此词有别于“柳七郎(柳永)风味”而颇为得意。他曾致书信于子骏表达这种自喜:“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
此词开篇“老夫聊发少年狂”,出手不凡。用一“狂”字笼罩全篇,藉以抒写胸中雄健豪放的一腔磊落之气。接下去的四句写出猎的雄壮场面,表现了猎者威武豪迈的气概:词人左手牵黄犬,右臂驾苍鹰,好一副出猎的雄姿!随从武士个个也是“锦帽貂裘”,打猎装束。千骑奔驰,腾空越野!全城的百姓也来了,来裘他们的太守行猎,万人空巷。这是怎样一幅声势浩大的行猎图啊,作者倍受鼓舞,气冲斗牛,为了报答百姓随行出猎的厚意,决心亲自射杀老虎,让大家裘裘孙权当年搏虎的雄姿。作者以少年英主孙权自比,更是显出东坡“狂”劲和豪兴来。
以上主要写“出猎”这一特殊场合下表现出来的词人举止神态之“狂”,下片更由实而虚。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下片前三句是说,我痛饮美酒,心胸开阔,胆气更为豪壮,虽然两鬓微微发白,但这又何妨?东坡为人本来就豪放不羁,再加上酒酣,就更加豪情洋溢了。
“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这两句是说,什么时候皇帝会派人下来,就像汉文帝派遣冯唐去云中赦免魏尚的罪名(一样信任我)呢?此时东坡才四十岁,因反对王安石新法,自请外任。此时西北边事紧张,熙宁三年,西夏大举进军环、庆二州,四年占抚宁诸城。东坡因这次打猎,小试身手,进而便想带兵征讨西夏了。汉文帝时云中太守魏尚抗击匈奴有功,但因报功不实,获罪削职。后来文帝听了冯唐的话,派冯唐持节去赦免魏尚,仍叫他当云中太守。这是东坡借以表示希望朝廷委以边任,到边疆抗敌。一个文人要求带兵打仗,并不奇怪,宋代诗人多有此志。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末三句是说,我将使尽力气拉满雕弓如满月一样,朝着西北瞄望,射向西夏军队。词人最后为自己勾勒了一个挽弓劲射的英雄形象,英武豪迈,气概非凡。
此作是千古传诵的东坡豪放词代表作之一。词中写出猎之行,抒兴国安邦之志,拓展了词境,提高了词品,扩大了词的题材范围,为词的创作开创了崭新的道路。后又作出利箭射向敌人这种出人意料的结局,利用巧妙的艺术构思,把记叙出猎的笔锋一转,自然地表现出了他志在杀敌卫国的政治热情和英雄气概。作品融叙事、言志、用典为一体,调动各种艺术手段形成豪放风格,多角度、多层次地从行动和心理上表现了作者宝刀未老、志在千里的英风与豪气。
这首词作于公元1075年(神宗熙宁八年),作者在密州(今山东诸城)任知州。这是宋人较早抒发爱国情怀的一首豪放词,在题材和意境方面都具有开拓意义。词的上阙叙事,下阙抒情,气势雄豪,淋淳酣畅,一洗绮罗香泽之态,读之令人耳目一新。首三句直出会猎题意,次写围猎时的装束和盛况,然后转写自己的感想:决心亲自射杀猛虎,答谢全城军民的深情厚意。过片以后,叙述猎后开怀畅饮,并以魏尚自比,希望能够承担起卫国守边的重任。
结尾直抒胸臆,抒发杀敌报国的豪情:总有一天,要把弓弦拉得像满月一样,射掉那贪残成性的“天狼星”,将西北边境上的敌人统统一扫而光。这首词在偎红倚翠、浅斟低唱之风盛行的北宋词坛可谓别具一格,自成一体,对南宋爱国词有直接影响。作者对此阕也颇感自豪,在《与鲜于子骏书》中,他曾说此词“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自是一家”。可见这首词可能是作者第一次作豪放词的尝试,可见作者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颇具文学底蕴。
出猎对于苏轼这样的文人来说,或许是偶然的一时豪兴,但他平素报国立功的信念却因这次小试身手而得到鼓舞,以至信心十足地要求前赴西北疆场弯弓杀敌了。苏轼任密州知州刚四十岁。他是四年前因与王安石政见不合自愿请求外任,自杭州来至这北方边郡的。除了他在各地任上致力于地方政绩外,一直要求大用于世。当时西北边事紧张。熙宁三年(1070),西夏大举进攻环、庆二州。四年,陷抚宁诸城。“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就是指宋与西夏的战事。
这首词上片出猎,下片请战,不但场面热烈,音节嘹亮,而且情豪志壮,顾盼自雄,精神百倍。同苏轼其他豪放词相比,它是一首豪而能壮的壮词。把词中历来软媚无骨的儿女情换成有胆有识、孔武刚建的英雄气了。苏轼对此也颇为自负,他在密州写给好友鲜于侁的信中说:“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是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就是指的这首词。